该改变习惯了
今天在整理链接的时候,突然想起两天前在keso上看到一篇文章,又联想自己现在的习惯,确实,feed进入了自己的习惯圈,但只在浏览bloglines的时候。看到一个好的blog,第一习惯不是把它加进自己的bloglines或greatnews里面,而是加入静止的收藏夹中,然后等待它老化,需要的时候再被发掘。嘴巴上吵吵要进入2.0的苔藓,原来思想还停留在1.0状态。要改变习惯了,今天整理好了自己的greatnews,明天把bloglines也整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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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第九条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负有保密的义务。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使用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资料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经其电子邮件服务器发送或者接收的互联网电子邮件的发送或者接收时间、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及IP地址。上述记录应当保存六十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